无障碍阅读  登录  注册

西塞山区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公告西批征土告〔2026〕4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塞山区分局    时间:2026-10-22 11:38

索引号000014349/2026-61671 主题词
发文单位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塞山区分局 效力状态有效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发文字号无

黄石市西塞山区2026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已经湖北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政策规定,现就土地征收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批准情况

黄石市西塞山区2026年度第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已于2026年10月19日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批准文号为鄂政土批(黄石)〔2026〕46号。

二、征收土地的用途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已纳入黄石市西塞山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号:2022CPKF4202030001)调整方案,拟用于城镇住宅建设。

三、征收土地的面积和范围

本次批准土地征收涉及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石龙头村,共计批准征地8.3224公顷,其中农用地6.7451公顷(含耕地1.1081公顷)、建设用地1.3080公顷、未利用地0.2693公顷。

四、土地征收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土地征收,由西塞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详细安排如下:

(一)征地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其他有关合法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对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涉及的土地、房屋及其他附着物和青苗等,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将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二)交付土地

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逾期不腾退土地的,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将责令腾退土地;拒不执行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对土地征收事项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满后的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超过60日的除外。

(二)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在收到征收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本公告公告期限为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1月5日(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黄石市西塞山区河口镇石龙头村,并已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xisaishan.gov.cn/。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