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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2]第19号

来源:   时间:2012-11-07 00:00

 


黄石市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黄土资征补安告[2012]第19号

 

    黄石市中心城区2011年度第5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5号地块),经省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以鄂土资函[2012]2464号文件批复,同意将西塞山区道仕袱村集体土地1.0001公顷(15.0亩)办理征地手续,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用地批准后,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对项目征地补偿费登记进行了复核,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及土地用途:黄石市中心城区2011年度第5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5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地位置、面积及地类:西塞山区道仕袱村,征收土地面积1.0001公顷(15.0亩),具体地类为:菜地11.92亩、村庄1.74亩、农村道路1.18亩、沟渠0.16亩。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土地补偿费:该地块位于黄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四级地段,土地补偿费标准为1.43万元/亩,金额21.45万元。
    (二)安置补助费:该地块位于黄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四级地段,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88万元/亩,金额34.32万元。
    (三)青苗补偿费:该地块菜地青苗补偿标准1716元/亩,金额2.0455万元。
    (四)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经现场清点,共同确认,该地块的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18.5471万元。
    四、农业人员安置途径:货币安置、就业安置和社保安置。
    五、征地补偿费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由西塞山区财政将应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及村组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合计76.3626万元,直接支付给道仕袱村,由西塞山区政府监督被征地村组按程序确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督促被征地村组按方案将应该补偿给被征地农民的部分落实到户。
    六、其他事项:
    (一)被征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其他权利人对本方案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单位,以书面形式向黄石市征地事务所(联系人:左明勇,联系电话:6222562)或黄石市国土资源局西塞山区分局(联系人:刘元凯,联系电话:6483133)提出。
    (二)根据《湖北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的规定,对征地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经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协调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期间,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特此公告。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