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黄石福尔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福尔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小峰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处罚内容:肆仟陆佰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西塞山区环保局
处罚日期:2016年6月1日
来源: 时间:2016-06-04 10:34
案件名称:黄石福尔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黄石福尔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小峰
主要违法事实: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制度
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被罚人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处罚内容:肆仟陆佰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西塞山区环保局
处罚日期: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