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湖社区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磁湖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由社区成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对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制定社区建设计划和社区管理制度,并提交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审议,办理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三、调解辖区内居民的民间纠纷。
四、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组织评选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楼院等工作。
五、协助区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六、与业主委员会、辖区单位等加强沟通和联系。组织、协调社区成员开展便民利民服务,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困难户等特殊群体提供义务服务,抓好社区卫生、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社区文化等社区工作,实现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
七、 向区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 完成上级政府和片区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社区机构设置
磁湖社区属自治组织单位 ,财政预算人员经费9人。一名党委书记,一名党委副书记,两名居委副主任,五名委员。党委书记统领社区全部工作,副书记和两名副主任分管党政财务、社会民生、政法安全网格等三大方面的工作,协助书记做好社区各项日常事务。
社区设立两委三中心工作机构
两委:社区党委、社区居委会
三中心: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社区群众工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