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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 | 《西塞山区开展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3-07-27 17:05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23-07-27 17:05:00
解读类型其他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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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塞山区开展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问:什么是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

答:是西塞山区面向具有黄石户籍、在本区连续居住3个月以上居民的一次性救助。家庭成员患病造成大额医疗刚性支出,经各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困难,家庭财产达标,可申请该救助。

问:什么时候可以申请救助?

答:救助每年受理2次,分别为每年5月、11月,申请人向居住地镇(街)提交申请。

问:申请救助需要同时满足哪些经济条件?

答:①申请前12个月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超过西塞山区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②扣减医疗刚性支出后,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本区低保标准2倍;③家庭金融资产人均不超过当地4倍年低保标准,其他财产符合低保认定相关规定。

问:低保户、特困人员可以申请这项救助吗?

答:原则上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不再纳入救助范围。家庭存在特殊困难,确需救助的,通过区级协调机制“一事一议”研究确定。

问:救助金标准怎么算,最高能拿多少?

答:按个人自负医疗刚性支出分段核算:3万元及以下部分按10%救助;3万—5万元部分按15%救助;5万元以上部分按20%救助。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金额上限1.5万元。

问:申请救助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向镇(街)提交身份证明、家庭基本情况、相关医疗票据,并签订社会救助诚信告知书,可通过政务平台查询的证明材料无需重复提供。

问:从提交申请到办结需要多长时间?

答:自书面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办理流程。

问:救助办理包含哪些流程?

答:依次为:提出申请→诚信告知承诺→入户调查与经济状况核实→部门联席会一事一议确定救助对象及金额→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事后监管、失信惩戒。

问: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救助会有什么后果?

答:一经查实,需追缴违规领取的救助资金,相关人员会列入社会救助失信惩戒对象,实施惩戒。

问:救助资金从哪里保障?

答:救助资金由西塞山区财政列支,区民政局每年测算编制预算,区财政局纳入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