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效开展西塞山区项目化培训工作,进一步以“岗位需求+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模式援企稳岗助就业,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补贴性技能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8号)、《关于大力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积极探索开展项目化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办发〔2025〕9号)等文件精神,拟遴选一批符合条件的承训机构开展一批项目化培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训规模
本次遴选的承训机构可承接西塞山区项目化培训项目,具体包括冶炼工、锻造工、电工等10个项目(工种),计划培训400人(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项目化培训对象面向有劳动能力、有培训和就业意愿,且符合补贴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包括:
(一)西塞山区企业在岗职工,并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二)处于未就业、灵活就业状态的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工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失地农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含社区矫正对象)、戒毒康复人员(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戒毒康复人员),以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九类人员”)。
三、培训要求
项目化培训对象包括企业在岗职工、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针对“九类人员”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及课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关于印发〈黄石市重点产业职业培训指导目录〉的通知》(黄入社函〔2021〕175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有新文件发布,自新文件发布之日起,相关内容应严格按照新文件执行)。针对企业职工的岗位技能培训按照不少于20课时标准执行;技师培训按照有关职业(工种)国家标准执行。申报“九类人员”就业技能培训项目的机构需为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定点机构。
四、遴选流程
(一)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机构(企业)在申报期内向我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评审。我局将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企业)培训能力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培训课程项目和培训承训机构。
(三)公示。评审结果将在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开班。
五、申报要求
申报时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黄石市西塞山区项目化培训申报表》(附件2);
(二)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师名单、教师相关资格证书、聘书等证明复印件;
(四)黄石市西塞山区职业技能项目化培训诚信承诺书(附件3);
(五)其他补充资料。
申报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9月7日
申报地点: 黄石市西塞山区飞云街8号西塞山区人民政府9楼人社局928室
联 系 人:殷晨诗 联系电话:0714-6488919
西塞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