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安局全面深化户籍“放管服”改革2022年重点任务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2-12-31 15:31

全面放开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推进“引进人才”落户。实施“才聚荆楚˙智汇黄石”工程,对拟在黄石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凭毕业证书、身份证、个人申请直接办理落户,实行极简版落户政策,有随迁家属的一并办理落户。有固定住所的,在固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

推进“新黄石人”落户。对在黄石就业创业申请落户的,提交申请,本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就业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等证明件之一办理。对租赁房屋、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选择在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落户。

推进居住证持有人落户。办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仅提供以下3种证明材料:《湖北省居住证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之一。对符合以下4种条件且超过6个月当场申领居住证的,附带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就学就读证明、营业执照(副本)、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之一当场办理居住证审核签发。当事人可以凭居住证,直接申请办理“租赁房屋人员”落户。

建立城乡有序流动户口迁移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稳步推进农村籍大学生、退伍军人等以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为条件自愿迁回原籍,推动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移制度。

全面深化“互联网+”服务

推进户口“一网通办”。依托湖北省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湖北省实有人口信息系统,统筹为居民提供户籍、居住证、居民身份证等业务在线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反馈投诉等服务,全面推动“互联网+户政”“一网通办”服务。

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省内居民(含人才引进、高校毕业生落户等)办理户口迁移时,持有关凭证直接到拟迁入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无需回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实现居民办事就近办、一站办、一次办。

5类户口迁移“跨省通办”。对工作调动户口迁移、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迁移、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夫妻投靠户口迁移、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5个事项“跨省通办”。申请人只需向拟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实现迁入地一站式办理(申请人因个人原因拒绝选择“跨省通办”服务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按原规定办理迁移手续)。

省内居民身份证受理“全城通办”。本地居民到期换领、丢失和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选择全市任意派出所就近办理;省内其他市州居民办理了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需到期换领、丢失和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选择全市任意派出所就近办理。

省外居民身份证受理“全国通办”。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面开通全国范围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

全面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

新生儿落户“一事联办”。开展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登记户口、申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社会保障卡“一事联办”试点,并逐步在全市推广。

办理不动产证明迁移户口“一事联办”。主动对接市不动产中心,申请开通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登录权限,确保各级户籍窗口查询、下载不动产电子证照,开展办理不动产证明、户口迁移“一事联办”工作。

开展“新黄石人”落户一件事联办。主动对接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开展“新黄石人”落户一件事联办,强化“新黄石人”户籍办理、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全链条、全方位、全天候服务保障。

全面规范证明出具

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对居民跨省就业、就学、居住的,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居民户口簿的,申请人可异地申请开具户籍类证明,受理地(实际居住地)和户籍地公安机关实现信息材料流转,由受理地公安机关开具。

在全省率先开通无犯罪记录证明网上办理。申请对象范围增加流动人口,对个人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从事特定职业、担任特殊岗位以及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考试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可以向其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网办件的,目前仅限于黄石辖区户籍居民。

全面做好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口查询服务。查询人口范围从“仅限于本辖区范围内户籍人口”,增加到“全国户籍人口”。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选择被查询公民户口所在地、委托单位(委托人户口)所在地,或者其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职公司律师本单位所在地的分县(市)局治安大队、派出所书面申请查询。

全面优化营商服务环境

全面减免各类证照费用。对首次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及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的,免收工本费;对户口迁移证、准迁证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的,免收工本费;对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的,减半收取。

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主动对接辖区重点企业,对引进人才、招录员工批量办理“新黄石人”落户的,实行市外迁入“直通车”服务,减少受理环节和审批层级,由各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当场受理,当日办结。

市外迁入户口“一次办结”。凡满足法定受理要求的市外迁入类户口,允许容缺补证办理,真正实现群众只跑一次。对本省内市外迁入户口,一律当天受理、当天上网,各分县(市)局治安大队当天完成网上审批(纸质申报表随后补签),受理派出所积极做好同省内拟迁出地派出所工作对接,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省外迁入需打印《准予迁入证明》的,从受理、审核、审批到完成《准予迁入证明》打印,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