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塞山区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汇总预算公开(含二级单位预算)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3-01-20 15:15

西塞山区委政法委(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相关表格附件

一、收支总表(表1)

二、收入总表(表2)

三、支出总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

九、项目支出表(表9)

西塞山区委政法委(汇总)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区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死亡事件;负责深入开展信息摸排,落实敏感时期重点人员稳控、劝返工作;做好辖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负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网“”破伞”,持续开展“六清”“六建”工作;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和创群众安全感满意工作;负责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平安西塞山建设工作;负责“护路护线”、“学校周边环境整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特殊人群管理”、“社会治安防控”、“实有人口管理”等工作;负责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和铁路沿线等重点混乱地区集中整治工作;负责联系和指导区综治委成员单位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负责“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打击,严防发生非法集资和“社会运动”事件;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反恐工作;负责政法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联系市政法委办公室、调研科、政工科、维稳办等各部门工作,完成市政法委各部门交办的各项政法工作。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向上级综治组织和本地区党委、政府及综治委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推动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等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跨地区的矛盾纠纷;指定牵头单位调解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对相关部门依照首问责任制受理、但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确定相应的责任单位予以调解;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对辖区内各地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掌握辖区内各地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上级综治组织和同级党委、政府及综治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黄石市西塞山区委政法委员会下设二级单位黄石市西塞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均为区全额拨款单位;中共黄石市西塞山区委政法委员会内设维稳科、综治科、执法监督科、综合办公室等科室。

三、预算收支及增减变化情况

1.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340.84万元比上年增加48.16%。其中财政拨款(补助)2340.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60.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

2.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340.84万元,比上年增加760.87万元增长48.16%。其中,基本支出288.84万元,占总支出的12.34%;项目支出2052万元,占总支出的87.66%。按支出功能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3.84万元,占总支出的42.46%;公共安全支出1201万元,占总支出的51.31%;城乡社区支出146万元,占总支出的6.23%

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60.87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人员3人。(2)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700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增法院、检察院工作经费166万;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工程款项目394万元;园区街道巡逻队工资经费119万元、网格员工资经费16万元,2022年均在各街道体现。

3.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与上年一致。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96万元,比上年增加4.57万元,增长23.08%,主要原因是增加3名在编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电费0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7.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13.8万元比去年减少5.9万元,下降29.95%,主要是公务出行,厉行节约。分别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30.77%,其中公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下降30.7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增加,接待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400.9万元,比上年增加378.9万元,增长100%,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新增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9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设备、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9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公务用车1台,比上年增加0台。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附件5-1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本表在项目库审核阶段报送)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维稳处突化解工作专项(换信息化建设、综合治理建设、扫黑除恶、执法监督、国家安全专项)

对应一级项目名称

维稳处突化解工作专项(含信息化建设、综合治理建设、扫黑除恶、执法监督、国家安全专项)

一级部门名称

区委政法委

项目属性

持续性项目□

新增项目□

项目分类

常年性项目□√

延续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项目类别

其他运转类□√

特定目标类——
本级支出项目□

特定目标类——
转移性支出项目□

项目总预算

341

项目当年预算

120

项目资金来源

资金总额

120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其他资金

0

  其中: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0

支出功能类科目

类:

款:

项:

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

维稳处突化解工作专项、信息化建设、综合治理建设、扫黑除恶、执法监督、国家安全专项工作经费

项目前两年预算安排、使用情况及当年预算变动情况

与前两年预算安排持平

项目支出明细预算

项目支出明细

金额

1、敏感期间接访及重点人员困难救助等经费

75

2、驻京专班人员工作经费

13

3、综合治理宣传手册、宣传栏、文件印制等

8

4、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办理扫黑除恶案件,制作扫黑除恶宣传标语等经费

5

5、法学会、案件评查、执法监督宣传等经费

5

6、印制铁路护路宣传牌、平安创建宣传单、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活动、综治视联网建设及市域综合治理工作等经费

8

7、机关信息化建设

6



合                 计

120

测算依据及说明

根据以前年度工作经费测算

项目绩效目标

中期目标

年度目标

年中完成50%

年底完成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备注




数量指标

维稳处突化解工作专项(含信息化建设、综合治理建设、扫黑除恶、执法监督、国家安全专项)

100%


质量指标

维稳接访各类群体、重点人员上访事件;慰问重点人群、重点人员;有力打击涉黑涉恶人员;对特殊特困人员进行救助;努力提升群众工作安全感满意度;做好邪教人员教育转化等工作等

100%


时效指标

2023年底完成

100%


成本指标

120万元

100%





经济效益指标

不以盈利为目的,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100%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00%


环境效益指标

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确保社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0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具体指标

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100%



......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对空表的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8)为空表。

(二)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等)。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第二部分 区委政法委2023年汇总部门预算公开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