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部门 |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西塞山区税务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结时限(天)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天)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全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及窗口 | 黄石市西塞山区飞云街6号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10号综合窗口 |
咨询电话 | 0714-6484000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办结 |
申请材料 | 1.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申请表 2.核查主体身份证明 3.核查用途相关佐证材料 4.其他补充材料 |
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 年修正)第四条、第七十四条,明确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的记录、管理和查询服务,为参保缴费记录核查提供根本法律依据;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019 年修订)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明确税务机关(社保费征收主体)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参保缴费记录的归集、查询职责;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 14 号)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细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查询条件、程序及材料要求,规范个人和单位查询参保缴费记录的操作流程;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8 号)相关条款,明确税务机关在社保费征收过程中对参保缴费记录的管理、查询及证明出具职责; 5.《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鄂政发〔2020〕21 号)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结合本省实际,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及记录查询服务,明确税务机关与人社部门的协同核查机制; 6.《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 722 号)第三十一条,要求税务、人社部门简化涉企涉个人信息查询流程,为参保缴费记录核查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7.国家税务总局黄石市税务局、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社保费征管、参保信息查询的相关政策文件(如《黄石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服务规范》等),进一步细化本地核查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结果出具要求,确保核查工作依规高效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