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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来源:西塞山区政数局   时间:2025-03-12 18:12

业务主管部门

黄石市西塞山区应急管理局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天)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天)

1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全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及窗口

黄石市西塞山区飞云街6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企业事务区5-7、9-10、12号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0714-6488678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申请材料

1.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申请表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核查用途相关佐证材料

5.应急管理相关许可及备案材料

6.企业合规承诺函

7.其他补充材料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 年修正)第四条、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要求,为应急管理领域信息核查提供根本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年颁布)第二十二条、第六十四条,规范企业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处置与救援等义务,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与信息记录职责;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 年修订)第七条、第八十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管理要求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标准,为相关企业核查提供法规支撑;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 年修订)第二条、第十九条,明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管理要求,规范许可相关违法违规信息的归集与核查流程;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第三条、第三十六条,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及责任追究要求,为事故相关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提供依据;

6.《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21 年修订)第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结合本省实际,细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统一本地核查操作标准;

7.《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4 号)第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公示涉企应急管理领域违法违规信息,为第三方核查提供合规依据;

8.《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 722 号)第四十三条,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规范涉企核查行为,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合规信息核查服务,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9.黄石市应急管理局及西塞山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如《黄石市应急管理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进一步细化本地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结果出具要求,确保核查工作依规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