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部门 | 黄石市西塞山区卫生健康局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法定办结时限(天)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天) | 1个工作日 |
办理时间 | 全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地点及窗口 | 黄石市西塞山区飞云街6号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10号综合窗口 |
咨询电话 | 0714-6484000 |
办理流程 | 申请—受理—办结 |
申请材料 | 1.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申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核查用途相关佐证材料 5.卫生相关许可及备案材料 6.企业合规承诺函 7.其他补充材料 |
设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七十七条,明确企业在传染病预防控制、卫生管理中的法定义务及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要求,为信息核查提供根本法律依据;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2019 年修订)第四条、第十四条,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管理及卫生质量监督,明确公共场所卫生领域违法违规信息的记录与归集职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 年修正)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管理要求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标准,为食品相关企业卫生合规核查提供法规支撑;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 年修正)第二十条、第六十九条,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保护义务及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范职业健康领域信息核查范围;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9 年修订)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细化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要求,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及记录规范; 6.《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细化卫生许可、日常监管及违法违规信息核查流程,统一本地操作标准; 7.《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654 号)第六条、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公示涉企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违法违规信息,为第三方核查提供合规依据; 8.《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 722 号)第四十三条,要求卫生健康部门规范涉企核查行为,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合规信息核查服务,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9.黄石市卫生健康局及西塞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卫生监管、企业合规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如《黄石市卫生健康领域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进一步细化本地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及结果出具要求,确保核查工作依规高效开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