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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来源:.   时间:2024-07-25 16:01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一、事项名称

饭店行业综合许可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利用已有建筑物独立设置,为群众提供餐饮服务的行业。不适用《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的小餐饮(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少、设施简单,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等个体经营者)。

三、涉及审批事项

1.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新办)(按需办理)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程投资额超过30万元且建筑面积超过300平方米的须办理)

四、实施机关

行政审批局(或者履行政府综合审批职能的机构)

联办机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县级烟草部门、县级消防救援机构、县级住建部门

五、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六、许可条件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二)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2.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

(三)依法需要在投入使用、开业前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

2.消防安全制度内容完整,与共用建筑物其他当事人之间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能够适应消防演练需要;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具有职业资格;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

(四)户外招牌设置管理规范,应符合以下要求:

1.个体工商户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外立面或用地范围内设置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等内容的牌匾称作户外招牌设施。设置招牌无须申请审批,但应符合有关规定;

2.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应符合城市公共安全、城市风貌管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的要求,不应影响车辆、行人通行安全,不应妨碍安全疏散、灭火救援、建筑防排烟,不应影响建(构)筑物及设施等被依附载体的安全和使用功能;

3.户外招牌设施设置不应妨碍他人生产经营或居民正常生活,不应影响他人对建(构)筑物或设施的合法使用;

4.户外招牌设施应符合城市容貌方面的要求,设施尺度、形式和风格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应注重昼夜景观效果,不应损害建(构)筑物、洁净和城市轮廓线重要特征,不应破坏建(构)筑物等被依附载体的整体效果;

5.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结构和用电设施安全、可靠。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应进行维护保养和更新;

6.户外招牌设施设置应符合节能与生态环保要求,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

7.户外招牌设施具体设置要求、照明、材料、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要求详见《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 149-2021

七、提交材料

详见材料清单(附件1)。

八、申请方式

1.方式一: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登录“一业一证”平台选择“饭店”行业进行在线申报。

2.方式二:申请人也可以到各地政务服务中心“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九、办理流程

(一)一单告知

审批机关制作《饭店行业综合许可告知单》。在申请人业务咨询和正式提报申请前一次性告知其该行业许可涉及的审批事项、设定依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救济途径等。

(二)一书承诺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签署《饭店行业综合许可承诺书》(见附件2)。需要现场核查的可免于在申请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现场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带回。

(三)一表申请

申请人填写《饭店行业综合许可申请表》(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一窗受理

在各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负责饭店等行业综合许可的业务咨询和综合受理等服务。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理。

(五)一次核查

饭店行业综合许可所涉及的审批项目需要现场核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该行业牵头部门)会同协同部门,制定一个核查计划,一次通知市场主体。同时进驻现场,同时开展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对通过告知承诺获证的首次证后重点核查,由各地依据职能分工可与许可前现场核查事项合并进行。

(六)一并审批

“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分类汇总审批所需材料,并依托“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将有关信息分发至各审批部门,并明确审批时限要求。各审批部门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各审批结果同步汇集到综合服务窗口。

(七)一证准营

综合发证窗口根据法定许可证书的审批结果制发饭店《行业综合许可证》。《行业综合许可证》通过二维码加载企业获得的所有许可信息。申请人凭《行业综合许可证》即可经营。

十、审批时限

不需要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5 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需要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20 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和问题整改时间)

十一、其他要求

1.各地应按照本工作规范内容、工作流程图及附件1《申请材料清单》制定本地区行业综合许可(饭店)告知单。

2.《行业综合许可(饭店)承诺书》和《行业综合许可(饭店)申请表》在申请人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且需加盖公章。有电子印章的,通过系统直接加盖;无电子印章的,由申请人下载打印,签字并盖章后上传系统。

3.国务院、省政府对相关审批事项另有改革部署和优化要求的,按规定办理。

附件1

                      申请材料清单

通用材料

行业综合许可(饭店)申请表

行业综合许可(饭店)承诺书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涉及委托办理)

专项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经营场所、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平面示意图及说明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所销售散装熟食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相关合作协议(合同)复印件

涉及从事散装熟食销售

加工消毒等关键环节操作规程、加工设备、包装材料(容器)的生产合格证明、成品安全性检验合格报告和奶源供货合同及供货商资质等文件

涉及申请自制生鲜乳饮品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以及可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

涉及申请通过网络经营

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产品包装材料证明、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符合配送要求的设施设备等有关资料(运输车辆、容器等)和开展食品及环节表面菌落总数、致病菌检验设施设备清单

涉及申请建立中央厨房、从事集体用餐配送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可在现场核查时提交

场所平面布置图、场所消防设施平面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意见

可选

建设单位编制的公众参与说明材料


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意见

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通航、渔业水域等项目

建设单位承诺书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附件2

行业综合许可(饭店)承诺书

                            

本人(单位)(全称:                            )申请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积极配合行政审批职能部门的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本人(单位)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对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已明确告知本人(单位)办理所需许可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本人(单位)已全部知悉所告知内容并承诺具备上述条件,可随时接受现场核查。

三、本场所已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要求》,场所所在建筑为合法建筑,场所满足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的各项消防安全条件;在使用、营业过程中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确保消防安全。(按需承诺)

四、对于告知承诺方式提交的材料,本人(单位)承诺能够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提供。

五、本人(单位)将遵守所作出的承诺。若有违反承诺(或者做出不实承诺)且经指出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可以视情况作出补正申请材料、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等,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

六、上述承诺均是本人(单位)真实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章):

                        


附件3

行业综合许可申请表

(饭店)

    单位名称: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单位基本情况

市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


移动电话


邮政编码


E-mail


住所

_________市(州/直管市)_____县(市/区)_____ 乡(镇/街道) ________    

经营场所地址

_________市(州/直管市)_____县(市/区)_____ 乡(镇/街道) ________

外设仓库地址(如有)

_________市(州/直管市)_____县(市/区)_____ 乡(镇/街道) ________

场地权属

□自有     □租赁      □无偿使用


租赁(无偿使用)期限:    日至       □长期

经济类型

□国有 □集体 □合伙 □股份制(合作) □个人独资 □有限责任

□外商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个体(□个人经营 □家庭经营 )

□其他:_________

申请事项情况

申请

项目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新办)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食品经营许可新办

主体业态

餐饮服务经营者(□特大型 □大型 □中型 □小型;

□含网络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


经营项目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含散装熟食 □不含散装熟食)

□热食类食品制售 □冷食类食品制售

□生食类食品制售 □半成品类食品制售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类糕点 □不含裱花类糕点)

□自制饮品制售(□含自制生鲜乳饮品 □不含自制生鲜乳饮品)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新办)

群体类型

□普通 □残疾人 □低保户 □下岗失业人员 □军烈属 □特困户 □其他:_________


申请许可范围

□卷烟本店零售   □雪茄烟本店零售   □消费类烟丝本店零售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告知承诺制

□一般程序)

场所所在

建筑情况

建筑名称


建筑结构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建筑层数

(地上/地下)


使用层数    

(地上/地下)




□消防车道              是否畅通:□是 □否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室外消火栓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水泵接合器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消防控制室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消防水泵房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消防电梯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柴油发电机房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燃油或燃气锅炉房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变压器室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配电室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其他专用房间: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场所情况

用火用电

电气线路设计单位:

电气线路施工单位:

电器产品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场所是否是使用燃气:□是 □否

燃气类型:

燃气施工(安装)单位:

燃气用具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场所是否使用燃油:□是 □否

燃油储存位置及储量:

其他用火用电情况:



安全疏散

安全出口数量:     是否畅通:□是 □否

疏散楼梯设置形式:

疏散楼梯数量:     是否畅通:□是 □否

避难层(间)设置位置:

避难层(间)数量: 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是 □否

□消防应急广播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消防应急照明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疏散指示标志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消防设施

□室内消火栓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气体灭火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泡沫灭火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机械防烟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机械排烟系统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其他消防设施:     是否完好有效:□是 □否

□灭火器种类、型号和数量:


室内装修

装修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代码


项目状态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详细建设地点




审批类型


审批事项办理阶段




国标行业




项目所属行业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审批事项目录




建设模式




上网模式




是否外商投资




项目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及内容




拟开工时间


拟建成时间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




引进外汇(万元)


引进外汇资金单位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万元)


政府投资(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其他(万元)


安全、质量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职称

岗位性质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职务

联系电话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如有)














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情况

设施设备使用范围

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食品安全





消防安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公章)

     

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填报后,此表自动生成。申请人打印,签字盖章后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