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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解读:《西塞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2-06-14 10:18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22-06-14 10:18:16
解读类型 解读方式

《西塞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解读材料

   

《西塞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依据

背景:一是上面有要求。黄石市社会救助局《关于印发2022年黄石市社会救助工作要点》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各县(市、区)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细则)。”二是下面有需要。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是黄石市整个板块的操作指南,而各个城区区情不同,困难群体存在差异,为切实保障我区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在《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我们对流程、计算标准、特殊群体进行了再细化,补充后的《实施细则》流程更明晰,操作更方便,保障更充分。

依据:20211217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2137号),2021421日,黄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黄石市社会救助申报承诺及失信惩戒试点工作方案》(黄政办发202121号),20211224日,黄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黄石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黄政发〔202118)(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作出的规范要求。以及结合“放管服”要求,20201118日,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印发《西塞山区开展低保审批权限委托下放街道工作实施方案》,西塞山区民政局依据《实施办法》起草《西塞山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起草过程

本次《实施细则》起草工作从20221月开始,集中开展了自2016年以来的相关文件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各镇(街)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形成了《实施细则》初稿。召开3次由区、镇(街)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及专业社工等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初稿进行反复研究讨论,并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报送黄石市社会救助局审核,征求了黄石市社会救助局意见,形成了今天的上会送审稿。

    三、核心或重要内容解读

本实施细则共七章,四十一条,包括总则、资格条件、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管理和监督、附则等。

制定细则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明确了核减比例。如在计算申请人家庭收入时,将不低于20%的核减调整为对疾(重)病按照100%-300%核减,残疾人按照100%-150%核减等,细化核减层次,特别是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加大核减比例,降低了保障门槛(比如两个老人退休金共计4540元,其中一个老人因病支出较大,按300%核减后,即4540-650×300%=2590元,家庭收入低于低收入标准,重病人员可单独保障)。二是在明确了增加补助比例,如在增加家庭补助金时,将不低于20%增发补助金调整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按照100%比例增加补助金,轻度残疾人按照60%-80%增加补助金等。这样基层经办人员计算补助金时更有可操作性。三是明确了诚信申报。结合全面推进社会救助申报承诺及失信惩戒工作,将诚信申报选择简化流程的程序和时限做出明确规定,按照对象条件灵活选择受理程序,方便困难群众。四是增加了特殊群体。经第三方机构评估或通过居民自治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家庭收入可进行核减和增发补助金,并参照低收入家庭单独施保。

    四、有关政策扶持、优惠或其他

本细则主要从工作程序上进行完善,大部分细化保障条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基本实施,对刚性支出的因病致贫家庭能基本覆盖,但不会大幅增加社会救助资金支出压力,且纳入范围的这部分人可以及时享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作为我区今后一段时期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是落实强化民生保障的具体举措。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202248日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