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名称 |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西塞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5)》的通知 | 文件类型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 成文日期 | 2021-01-21 09:45:00 | 发布日期 | 2021-01-21 09:45:00 |
| 生效日期 | 2021-01-21 09:45:00 | 失效日期 | |
| 发文字号 | 西政发〔2021〕2号 | 发文机关代字 | 西政发 |
| 发文年份 | 2021 | 文件顺序号 | 2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文种类 | |
| 发文机关 |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 | 文件制定单位 | |
|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 | 420203 |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 |
| 文件来源 |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网站 | 题注 | 无 |
| 文件附件 | 文件PDF版本 | ./W020231124363528098887.pdf | |
| 文件的WPS版本 | ./W020230926545324069212.wps | 文件的OFD版本 | ./W020231124363527526294.ofd |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的个人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机构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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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塞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黄石市西塞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5年)》的
通 知
(西政发〔2021〕2号)
西塞山工业园区管委会(河口镇)、各街道办事处、区相关部门:
《黄石市西塞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5年)》已经区四届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和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塞山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1日
黄石市西塞山区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
(2019-2025年)
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部署的重要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之一。湖北省委十届四次会议将加快创建生态省纳入全省中心战略加以推进,省人大于2014年11月通过并颁布实施《湖北生态建设规划纲要(2014-2030年)》。根据2018年4月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黄石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7-2027 年)》,西塞山区须在2027年前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响应“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号召,统筹推进新时代“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编制了《黄石市西塞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19-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从西塞山区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是指导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全面提升西塞山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基础性、纲领性文件。
一、总体目标
力争用6年的时间,实施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建设形成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绿色低碳、宜居舒适的生态城区。
二、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指标和创建要求设置,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方面,共设置32项指标(见附件)。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3项。各项指标根据规划近、远期建设目标和全区实际情况,分别确定2021年、2025年分阶段目标值。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主体功能区制度,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在全面摸清并分析西塞山区国土空间本底条件的基础下,加快实施西塞山区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完善主体功能区管控制度,划定西塞山区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推动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筑牢全区生态安全屏障。
1.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
根据西塞山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的开发密度、发展潜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等要素,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科学划定区域空间功能分区,综合调控各种空间需求,引导和规范各类开发行为,增强政府空间管控能力。同时以空间功能分区为基础,理顺各类规划在空间上的关系,形成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科学布局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2.配套完善主体功能区管控制度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国家、湖北省、黄石市生态保护红线体系,将禁止开发区域以及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的要求,划定黄荆山省级森林公园、磁湖风景区等区域为生态保护红线区。按全省进度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完善管控办法和配套措施,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生态补偿机制。[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对全区耕地保护目标的严格考核和责任管理,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管理为主线,构建共同责任机制,将全区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逐级分解到镇、村,区政府与河口镇、河口镇与村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共同推进耕地保护各项责任目标的落实,切实保护耕地红线。[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农业农村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推进“多规合一”。 按照国家《省级空间规划试点方案》,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编制实施西塞山区空间规划,明确城镇、农业、生态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强化河湖岸线保护。参照水利部《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划定长江、磁湖、夏浴湖等主要河湖水库的岸线保护区、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及岸线开发利用区,并完善相应的保护制度。[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坚持系统性和连通性原则,统筹考虑“点、线、面”生态网络的完整性,以山脉、水系为骨干,以山、林、江、湖、库、田为基本生态要素,以点状分布的生态旅游区为重要组成,构成全区“一个整体、四条廊道、多个节点”的区域生态安全网络框架,形成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廊道畅通、斑块稳定的区域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绿色生态城区
1.打好三大战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精准提升水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全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厂(站)建设,逐步形成配套管网、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污水治理体系。深化工业污染防治,严禁废水直排。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划定水产养殖限制区域。强化重要河流湖库治理,编制实施长江干流、磁湖、夏浴湖生态环境保护方案。控源减排,改善重要湖库水环境质量。编制实施全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加强重点区域防渗处理,有效防治地下水污染。到2021年底,全部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到2025年,消除全区劣V类水体,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标准。[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科信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落实产业布局调整,开展重污染企业搬迁和关停工作,特别是涂料、油墨、合成革、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化纤生产、化工等行业企业。开展“散乱污”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开展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升级改造。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有序推进黄标车淘汰计划。全面防治扬尘污染,严格控制工业堆场、建筑施工、交通道路扬尘污染。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禁擅自焚烧秸秆、生活垃圾。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强化场地降尘整改措施。加强对VOCs工业物料的运输、生产、储存、产品分装等全过程监督管理。力争2021年底前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到2025年,达到98%以上。自2021年起,执行机动车排放“国五”标准。[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等]
分类防治土壤环境污染。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工矿企业土壤污染控制,建立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划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建立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关闭搬迁企业优先管控名录,强化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监管。落实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实施方案,重点开展典型区域土壤污染治理、遗留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和工矿废弃地生态恢复。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西塞山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启用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到2022年,西塞山区耕地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达标率满足国家要求。到2025年,全面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标准。[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科信局、区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2.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保护重要生态系统。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建设,推进国土绿化,实施精准灭荒。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以牯牛洲为基础,建立湿地保护名录,通过实施退耕还湿、退渔还湿、植被恢复、栖息地保护、水污染防治及江河湖库连通等,恢复湿地生态功能。按照“畅、洁、舒、美、安”的标准,打造绿色通道、景观通道、生态廊道,形成西塞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工程。规划期内,确保全区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到2025年,全区林草覆盖率达到45%以上。[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城建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开展受损矿山生态恢复,逐步推进全区开山塘口生态修复。加大长江沿岸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改善重点河流、湖泊主体水质。加强森林保护修复,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加强农田生态系统保护,提高耕地质量。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和退养还滩、还湖。[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城建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实施生物多样性监测,加强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格控制外来物种本土规模化栽培、养殖。重点加强区内黄荆山、西塞山等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探索生物多样性扶贫增收新道路。[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强化受损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依法逐步取缔各类保护地内的露天矿山。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推进重点区域矿山复绿治理工程,积极推进矿山边开采边恢复治理和复绿工作。实施黄荆山开山塘口生态修复,加强闭坑矿山的审查、管理和恢复。深化绿色矿山创建活动。[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国土•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
3.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建立全防全控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风险评估与源头防控,以西塞山工业园区为重点,完善企业及工业园区环境风险排查制度。开展企业及重点行业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管理体系,构建环境风险监测预警网络,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强化应急监测能力。[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科信局、区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
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强化对涉重金属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将所有涉重金属企业纳入重点污染源进行管理,促进重金属污染源达标排放,规范日常环境管理,规范企业管理,实施重金属台账管理。[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科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强化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推进医疗废物安全处置,争取2021年底,实现城区所有医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全覆盖。加强危险废物监管,落实危险废物申报和联单管理制度,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和综合利用摸底调查。每月定期对辖区涉源单位,进行检查。规划期内,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保持100%。[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加强辐射环境管理。加强放射源的安全监管,严格《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重点加强对Ⅱ类以上射线装置和Ⅲ类以上放射源的安全监管。强化电磁辐射设施环境保护,加强对输变电、广电通信、雷达、移动通信基站等设施电磁辐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科信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分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深化噪声污染治理。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建筑施工噪声控制,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管理,整治工业噪声源。规划期内,确保全区噪声环境质量持续达到功能区标准。[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科信局、区城管局、区分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4.建立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监管能力
提高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提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环境空气质量网格化自动监测网络,制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强化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实现自动化监测设备全部联网。提高环境监察办公自动化水平,提高智能化监控水平。[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增强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建立完善污染事故应急指挥系统,优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配备完善的应急设施和装备,不断提高应急实战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三)促进产业绿色转型,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着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转型,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区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1.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型,提升工业生态化水平
鼓励全区工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使用清洁能源、提高原料利用率等方式,进行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实现“三减”、“三增”(减物耗、减能耗、减排放、增产出、增质量、增效益)的高质量发展目标。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目的,围绕智能工厂、节能降耗、服务化转型等发展重点,不断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对企业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进行改造。[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2.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供给侧改革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对列入国家和湖北省落后产能淘汰目录的行业和生产线,一律纳入年度计划予以淘汰。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依托西塞山区生态空间结构,合理布局工业企业类型和空间结构,客观测算各类企业污染排放类型和数量,科学配置污染物降解资源。[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3.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增长点
围绕磁湖南岸核心区建设,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大力发展胡家湾商务办公区域,关注业态的整合与提升,积极培育税源经济,注重发现、催生和培育创业新主体。大力推进“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新业态。[责任单位:牧羊湖街道、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4.优化能源结构,发展循环经济
加快发展天然气与可再生能源,实现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元化。在西塞山区积极引进清洁优质能源,不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努力构建以电力和天然气为主的清洁能源体系。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等]
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型企业,在工业企业逐步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工业生产中的物料、能源使用量,加强物质的循环使用能力,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最大限度地提高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率,不同工艺流程间横向耦合,资源共享,变污染负效益为资源正效益。 [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科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四)培育特色生态文化,引导生态生活方式
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大力开展生态文化全民宣传教育,引领绿色生活潮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建设,加强生态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不断推进生态创建行动。
1.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
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水平。积极推进全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及处理厂(站)建设,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逐步形成配套管网、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污水治理体系。2021年底,实现全区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形成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体系。到2025年,全面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标准。[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加强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建设垃圾分类收集的设施和管理体系。稳步推进城乡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加强环卫作业和管理,提升环卫机械化作业水平,构建环保、清洁垃圾收运新体系。[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2.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综合考虑村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聚居程度等因素,对靠近城镇的村庄,将管网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对其他农村地区推广小型化、低成本、易维护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推进农业生产垃圾治理。推进农业生产垃圾的源头治理。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建立健全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推广生物可降解地膜,实现农膜使用和农田残膜回收利用“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鼓励农药生产企业使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的包装材料。[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城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推进实施“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积极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有效衔接农村户用厕所卫生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城建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开展村容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引导村民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环境卫生意识,清理乱堆乱放,拆除乱搭乱建,清除乱涂乱画。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理与美化。[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城管局等]
3.倡导生态文明行为,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
开展绿色建筑行动。落实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性规定,逐步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推进绿色建筑省级认定,按有关规定督促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50%以上。[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国土•规划分局等]
构建绿色交通网络,鼓励绿色出行。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快发展交通路网。优化公交线网布局,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构建结构合理的公交线网,畅通各个镇街的路网衔接,增强公共交通的吸引力和便捷性。开展非机动专用车道规划,提高非机动车出行安全。规划建设适宜步行的人行道,吸引公众主动选择步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城建局、区发改局、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引领生态生活方式。加强政府绿色办公,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推动形成全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稳步提升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政府采购办等]
4.培育绿色生态文化 ,提升城市文化魅力
传承与发扬优良传统文化。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打造西塞山区生态文化亮点。加大对西塞山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研究和开发力度,以世界级非遗项目“西塞神舟会”为重点,加快“西塞神舟会”保护工程,组织和规范好“神舟出宫”等民间活动。创新与提升特色文化,加强生态文化研究,注重挖掘青铜文化、矿冶文化、红色文化。建设西塞山区工业遗产、红色重要遗址片区,立足西塞山区文物资源,整合汉冶萍煤铁厂矿旧址、华新水泥厂旧址、“卸矿机码头”、贺龙军部旧址、源华煤矿办公楼、利华煤矿索道等遗产资源,发挥西塞山区的历史优势。[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信局、区文旅局等]
完善生态文化基础建设。完善现有生态文化基础,因地制宜地将生态文化融入到基础建设中。加强生态文化网络建设,鼓励发展基层文体活动室、图书馆、文化大院,倡导和推进城市社区生态文化设施配套建设,真正形成以区馆为龙头,以镇街文化站为枢纽,以村(社区)活动室为基础,以文化大院、农家书屋为补充的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通过建设和管理把基层文化场所真正办成传播知识、娱乐健身、提高素质及培育和践行生态文化的终身学校。[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城建局、区科信局、区文旅局等]
5.树立生态文明意识,营造全民共建氛围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培训。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定期举办生态文明建设培训、讲座等。实现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达到100%。[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全方位推进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加强政府引导、媒体宣传,营造有利于生态文化传播、发展的舆论氛围。将西塞山区的黄荆山省级森林公园、西塞山风景名胜区、石龙头遗址公园、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等作为宣传阵地,因地制宜建设生态文化的普及、宣教场所。[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推动生态文明示范村镇社区建设。通过生态文明示范村镇社区建设,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度,2021年底前,推进全区镇街创成省级及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力争80%的行政村社区创成市级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到2025年,全面达到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标准。[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推进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公民对生态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环境保护政策的制定、生态建设重点工程以及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实行事前公示制度,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传媒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及引导作用,营造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凝聚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正能量。[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旅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五)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健全生态文明制度
把制度建设作为重点,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标本兼治,理顺体制机制,建立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绩效评价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形成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将生态环境保护指标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纳入经济建设管理体系。
1.完善源头保护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制度体系及登记系统。整合分散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争取在全省率先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试点。[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科信局、区国土和规划分局、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强化控污排放制度。推进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对污染源实行“一证式”管理,落实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推进环保部门机构和职能调整,强化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科信局、区发改局等]
2.建立健全过程严管制度
建立生态环保市场化机制。推进有偿使用和交易,出台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实施细则。建立碳排放交易试点制度,逐步推行全区主要工业行业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融合。重点在西塞山工业园区引入环境服务公司,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西塞山工业园区(河口镇)、区科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并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包括完善各部门之间的沟通机制,信息公开管理机制,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信息共享机制,信息收集机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报纸、电视等多种途径,及时发布环境信息。[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等]
完善“河湖长制”管理体系。深入实施“河湖长制”,具体延伸到每条河渠、每口山塘,覆盖到每个村组,推动落实“一河一档”“一河一策”,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逐步建立以“河湖长制”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监管体系。[责任单位:西塞山区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加快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并形成规范化的制度。加强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强化遥感等技术导入应用,确保核算的科学性和数据的准确性。[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3.强化后果严惩制度
完善党政实绩考核机制。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在党政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将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生态环境指标纳入党政实绩考核的范畴。规划期内,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保持在20%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等]
加快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制定出台《西塞山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行办法》,探索并逐步完善离任审计的目标、内容、方法和评价指标体系及审计责任界定、审计结果运用,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西塞山实际情况的审计操作规范。[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审计局等]
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制定并严格执行《西塞山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等]
4.建立健全补偿与赔偿制度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落实长江、夏浴湖等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在全区探索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改善、森林覆盖率等领域生态补偿。[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建立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为核心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形成一套比较成熟、符合实际情况的操作制度。[责任单位:区科信局、区城建局、区发改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六)打造河口临港产业新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五城”目标和“五大转型”,突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把河口临港产业新区打造成为港城融合先行区、高端制造集聚区、绿色发展样板区、体制创新示范区,为加快建设富强和美主力城区提供坚实支撑,带动全区生态文明水平提升。
牢牢把握“临港产业新区”的发展定位,紧紧围绕“一年规拆改,两年快起步,三年大变样,五年成新区”的奋斗目标,全力推进“七个先行”。2021年,全面开工建设路网、学校、医院、公园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新引进开工一批引领性、带动性强的临港产业项目。到2022年,新区核心区格局基本形成,配套功能显著改善,一批基础性、支撑性产业项目建成投产。到2024年左右,成为投入强度、产业密度、经济发展速度、生态环境满意度全市领先的转型发展新标杆、强劲活跃增长极。[责任单位:西塞山区工业园区(河口镇)、区发改局、区城建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七)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实施重点工程
为实现规划目标和指标要求,《规划》立足西塞山区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现状,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查找西塞山区在生态文明创建过程中的问题和差距,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及生态文化6个方面提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点项目,以确保2025年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达标。[责任单位:西塞山区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城建局、区国土•规划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征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八)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实施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因此,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强化组织领导能力。
1.强化责任分工,狠抓组织实施
西塞山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分为四步走,即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中期评估、自查考核和定向冲刺。[责任单位:西塞山区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审计局等]
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区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示范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分解,认真组织落实。创建过程中,区生态环境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配合省市下达的年度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适时对部门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考评。
中期评估。2022年上半年,区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应组织对部门截至2021年底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自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报送区生态环境分局审核、汇总形成全区创建工作中期评估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区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自查考核。2024年上半年,区政府各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创建工作自查考核,全面审视创建工作目标指标、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形成自查报告,报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有关部门复核,形成全区创建工作自查考核报告,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向区人大汇报。 区委区政府按照《考核办法》,对未完成创建工作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的区政府部门、工业园区管委会责任人实施督办。
定向冲刺。2024年7月底前,对自查考核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未完成创建工作约束性指标的部门要制定实施限期达标方案,由区政府签订限期达标责任状,并在2024年年底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2.加强资金投入,强化实施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和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财政项目资金的申请和落实,加强政策研究和项目储备,梳理各类资金的申请渠道和支持方向。扩大财政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稳步提高用于节能改造、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建设、污染治理等生态发展方面的财政支出比例。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理顺相关资金的管理体系,科学划分生态文明建设各类工作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明晰部门职责关系,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责任单位:西塞山区工业园区(河口镇)、各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基础投入,探索开展水权、节能量、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深化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探索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行支持生态发展的信贷政策,为企业的生态产业技术研发、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循环经济等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设立奖励资金,对创建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附件:西塞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
附件
西塞山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
领域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现状值(2018年) | 目标值(2021年) | 目标值(2025年) | 指标属性 |
生态 制度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正在编制 | 制定实施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2.5 | 25 | 约束性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开展 | 开展 | 参考性 | |
生态安全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 | - | 未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81.8% 44ug/m3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85.3% 40ug/m3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88.7% 35ug/m3 | 约束性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未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50% 无劣V类水体 黑臭水体3个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50% 无劣V类水体 基本消除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100% 无劣V类水体 基本消除 | 约束性 | |
9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 70.63 | 72.5 | 75.0 | 约束性 | |
10 | 林草覆盖率 | % | 43.57 | 44.2 | 45.0 | 参考性 | |
生态安全 | 11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100 不明显 -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100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12 |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13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未建立 | 建立 | 建立 | 参考性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建立 | 建立 | 约束性 | |
生态 空间 | 15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划定各类保护空间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16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生态 经济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未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1.85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1.68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1.54 | 约束性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49.17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40.3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33.1 | 约束性 | |
19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 积 | % | 0.0246 | 0.0214 | 0.0186 | 参考性 | |
20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5 66 - | 96 75 80 | 98 85 85 | 参考性 | |
2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65 | 80 | 90 | 参考性 | |
生态 生活 | 22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23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4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93.5 | 95 | 97 | 约束性 | |
25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6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6.94 | 100 | 100 | 约束性 | |
27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0 | 30 | 50 | 参考性 | |
28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 实施 | 实施 | 实施 | 参考性 | |
29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82.5 | 85 | 约束性 | |
生态 文化 | 30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31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100 | 100 | 100 | 参考性 | |
3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65 | 75 | 85 | 参考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