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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首例未成年刑事案开庭审理 ,“法官妈妈”用情感化迷途少年

作者:   来源:西塞山区政府    时间:2020-09-08 18:13

“我现在深深的忏悔。当看到爸爸妈妈给我写的信,知道他们没有放弃我,我的眼泪掉了下来。出去以后,我会跟爸爸学手艺,学知识,重新走上社会。”4日上午,17岁少年余某通过远程视频忏悔道。

2020年4月,余某因与他人共同盗窃电瓶车电瓶被起诉至西塞山区人民法院。9月4日上午,该案在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余某盗窃罪一案是我市少年家事审判中心成立后审理的首例未成年刑事案件。

17岁少年误入歧途“法官妈妈”用情感化

余某能够深刻悔过,离不开“法官妈妈”吴翔的耐心帮教。吴翔是余某盗窃罪一案的主审法官,在案件被起诉至法院后,她通过认真查阅该案的案卷材料后发现,余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并没有清晰的认知,还有情绪低落、悲观等表现。

吴翔随即和余某的父母联系,详细了解余某的情况。沟通中,吴翔了解到余某的家庭经济条件并不好,在他小的时候父母就外出打工,余某从小是由爷爷奶奶带大的,性格比较内向,不喜欢和人打交道。

吴翔敏感地意识到这是一个留守儿童问题。她迅速与余某就读过的学校、生活的社区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余某的成长历程,知道其家庭困难,就带着刑庭干警去到他的家中,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吴翔秉持着“不信东风唤不回”的信念,多次与余某进行会见教育,同时,她和刑庭法官助理陈玉洁前去黄石市妇幼保健院请教专业心理咨询师,讨论如何对余某进行心理疏导。

在征得余某家人的同意后,8月以来,吴翔为余某安排了两场线上的亲情会见和心理疏导活动,效果很好,余某逐步消除犯罪心理阴影和悲观情绪,重塑人生信念,树立起重新学习、生活的信心。

在9月4日的庭审现场,还安排了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余某的父母、辩护人、心理咨询师和主审法官分别对余某进行法制、道德、亲情、前途教育,这让余某进一步意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错误和对家人的伤害,并感到深深地忏悔。

成立少年家事审判中心为未成年提供立体帮教

西塞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明表示,这是该院首次在审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中,邀请心理专家为未成年犯进行心理“疗伤”、参与法庭教育,也是该院少年法庭积极探索和完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体系的新举措。

去年12月底,西塞山区法院成为湖北省三家未成年犯罪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法院之一。黄石市政法委、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黄石市城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集中统一办理的通知》,将黄石市城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开发区·铁山区)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统一集中在西塞山法院办理。2020年4月,西塞山法院成立了少年家事审判中心,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家事案件。同时,该院建立专门的审判工作平台,设置少年圆桌法庭、心理疏导室、调解室,建设法治宣传、道德教育文化长廊,打造具有西塞特色的立体化少年家事审判格局。

少年家事审判制度包括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两个方面,二者均以少年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少年审判是指秉持“特殊、优先”保护理念,以“教育、感化、挽救”为方针,审理包括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害人为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家事审判是指以“和”为审判理念,以符合家事案件社会性、伦理性、隐秘性特征的纠纷化解方式,妥善处理包括确认身份关系的案件以及基于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家庭纠纷。

“我们后期还将探索跟踪帮教,与教育、就业、团委等部门联合,对涉案未成年人形成立体性的帮教。”王建明说。